專用污水下水道在未接用公共污水下水道前,其設施由專用污水下水道 用戶自行操作、管理、維護;其放流水之水質應符合水污染防治相關法 令規定。 專用污水下水道用戶應向市政府申請核准後,接用公共污水下水道,並 依本市污水下水道使用費徵收自治條例繳納使用費。 前項接用公共污水下水道之專用污水下水道,得經所有人或管理人會同 衛工處查驗合格並勘定範圍後,點交衛工處管理及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