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環境保護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99年11月16日

條文關聯

  本基金之資金來源如下:
  一、空氣污染防制基金收入。
  二、水污染防治基金收入。
  三、資源回收基金收入。
  四、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基金收入。
  五、環境教育基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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