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取得主管機關核發廣告物許可證,依下列規定繳納規費。 一、大型招牌廣告、大型樹立廣告依廣告面面板面積每平方公尺新臺幣五 十元計算,但不得低於新臺幣一千元。 二、小型招牌廣告、小型樹立廣告每件應繳納新臺幣六百元。 三、張貼廣告每件繳納新臺幣六百元。 四、透視膜廣告及氣球廣告,每件繳納新臺幣二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