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7月22日

條文關聯

辦理街道家具之系統設計廣告物內容、位置、規格、材料等得依市政府訂
定之設置準則設置,免個案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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