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學生應參加學生平安保險(以下簡稱本保險)。 本保險以學校為要保人,學生為被保險人,學生之法定代理人或家長為 受益人,承保機構為保險人。 年滿六十五歲之學生參加本保險,應提出健康告知文件,並經保險人之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