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中市實施平均地權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05月17日

條文關聯

  本基金自撥貸日起計息,利率依地方建設基金平均地權項目之放款利率
  計算。
  本基金貸款期限最長為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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