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彰化縣娛樂稅徵收細則
時間: 中華民國097年05月05日

條文關聯

  實施自動報繳之娛樂業,得使用主管稽徵機關統一印製或自行印製經驗
  印之娛樂票券,發售娛樂人持憑入場。
  前項娛樂票券存根聯,應由代徵人保存一年。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