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992
人,瀏覽人次:
822211134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彰化縣娛樂稅徵收細則
時間:
中華民國097年05月05日
條文關聯
第八條
娛樂稅代徵人,應於發售娛樂票券時,代徵娛樂稅,並在娛樂場所明顯 易見之處牌示票價。其隨票出售茶券、茶牌及飲料券等,應合併代徵娛 樂稅。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