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指定建築線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圖件: 一、地籍套繪圖:應描繪一個街廓以上,並應標明建築基地之地段、地 號、方位、基地範圍及鄰近之各種公共設施、道路之寬度。 二、基地位置圖:應標出基地位置、附近道路、機關學校或其他明顯建 築物之相關位置。 三、現況圖:應標明地形、鄰近現有建築物、道路及溝渠,其比例尺不 得小於地籍圖。 四、現況照片及通行情形佐證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