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586
人,瀏覽人次:
831897394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臺南市殯儀館火葬場公墓納骨塔使用管理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93年04月22日
條文關聯
第十條
殯儀館應設置登記簿永久保管,登記下列事項: 一 死者姓名、性別、本籍、住址、生死年月日、死亡原因、地點。 二 死者主要家屬或關係人姓名、本籍、住址與死亡者關係。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