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南市殯儀館火葬場公墓納骨塔使用管理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93年04月22日

條文關聯

  遺體安置於冷凍室,期限以十五日為原則,如需延長應施打腐劑,冷藏
  (凍)期限不得超過一個月,其情況特殊經本所核准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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