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南縣警察局警察勤務實施細則
時間: 中華民國072年08月19日

條文關聯

  本局各課室主管與承辦業務人員,得就主管業務需要,赴各單位督導,
  各單位業務承辦人員,亦得赴所屬基層單位督導,務使內外勤(業)務
  密切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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