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南縣警察局警察勤務實施細則
時間: 中華民國072年08月19日

條文關聯

  警察分局為勤務規劃監督及重點性勤務執行機構,負責規劃、指揮、管
  制、督導及考核所屬分駐(派出)所之勤務實施,並執行重點性勤務。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