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南縣警察局警察勤務實施細則
時間: 中華民國072年08月19日

條文關聯

  警察局為勤務規劃監督機構,負責所屬各單位警察勤務之規劃、指揮、
  管制、督導及考核,並對重點性勤務,得逕為執行,於必要時,得設警
  衛派出所,在特定地區執行守護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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