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高雄市立大同醫院組織規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1年08月27日

條文關聯

  本院視實際需要與設備狀況,得設部、科、室,分別掌理下列事項:
  一、內科部:內科部下設各科分別掌理下列事項:
  (一)心臟科:心藏科門診及住院病人之診斷、治療、手術、衛生指導
        及研究等事項。
  (二)腎臟科:腎藏科門診及住院病人之診斷、治療、手術、衛生指導
        及研究等事項。
  (三)腸胃科:腸胃科門診及住院病人之診斷、治療、手術、衛生指導
        及研究等事項。
  (四)胸腔科:胸腔科門診及住院病人之診斷、治療、手術、衛生指導
        及研究等事項。
  (五)神經精神科:神經精神科門診及住院病人之診斷、治療、手術、
        衛生指導及研究等事項。
  (六)一般內科:一般內科門診及住院病人之診斷、治療、手術、衛生
        指導及研究等事項。
  二、外科部:外科部下設各科分別掌理下列事項:
  (一)小兒外科:小兒外科門診及住院病人之診斷、治療、手術、衛生
        指導及研究等事項。
  (二)肝膽胰外科:肝膽胰外科門診及住院病人之診斷、治療、手術、
        衛生指導及研究等事項。
  (三)胃腸及一般外科:胃腸及一般外科門診及住院病人之診斷、治療
        、手術、衛生指導及研究等事項。
  (四)胸腔心臟血管外科:胸腔心臟血管外科門診及住院病人之診斷、
        治療、手術、衛生指導及研究等事項。
  (五)神經外科:神經外科門診及住院病人之診斷、治療、手術、衛生
        指導及研究等事項。
  三、小兒科:小兒科門診及住院病患之診斷、治療、嬰兒衛生指導及研
      究等事項。
  四、婦產科:婦產科門診及住院病人之診斷、治療、手術、接生、家庭
      計畫、婦嬰衛生指導及研究等事項。
  五、眼科:眼科門診及住院病人之診斷、治療、手術、衛生指導及研究
      等事項。
  六、耳鼻喉科:耳鼻喉科門診及住院病人之診斷、治療、手術、衛生指
      導及研究等事項。
  七、皮膚科:皮膚科門診及住院病人之診斷、治療、手術、衛生指導及
      研究等事項。
  八、泌尿科:泌尿科門診及住院病人之診斷、治療、手術、衛生指導及
      研究等事項。
  九、牙科:牙科門診及住院病人之診斷、治療、手術、義齒鑲補、衛生
      指導及研究等事項。
  十、放射線科:放射線及同位元素診斷、儀器管理、運用及研究等事項
      。
  十一、骨科:骨科門診及住院病人之診斷、治療、手術肢體復健手術、
      衛生指導及研究等事項。
  十二、麻醉科:各科手術麻醉及研究等事項。
  十三、實驗診斷科:各科門診及住院病人臨床實驗、檢驗、診斷及研究
      等事項。
  十四、家庭醫學科:社區家庭成員一般疾病之門診、治療、住院病人之
      臨床診斷、地方急、慢性疾病之預防及治療、心身衛生保健指導及
      研究等事項。
  十五、復健科:復健科門診及住院病人之診斷、治療、物理、職能、心
      理、語言與作業等治療、衛生指導及研究等事項。
  十六、病理科:各科病理診斷及研究等事項。
  十七、急診科:急診病人之診斷、治療與各科值班醫師之聯絡、衛生指
      導及研究等事項。
  十八、護理科:門診、急診及住院病人之護理、病房環境衛生之監督、
      敷料消毒與供應、醫護學生實習之指導及護理業務之研究等事項。
  十九、藥劑科:藥品管理與調配、針劑配發、製劑鑑定、驗收、保管、
      統計及研究等事項。
  二十、住院室:病人住、出院之管理作業、醫藥費用之記帳、繕造、結
      報及請款等事項。
  二十一、營養室:住院病人膳食管理、營養調配、膳食衛生烹調指導、
      病人飲食指導及研究等事項。
  二十二、企劃室:醫院營運計劃目標訂定、資源利用、作業制度、協調
      整合及中、長程目標之擬訂。
  二十三、病歷室:門診掛號、病歷表填製整理、保管、疾病分類、統計
      及研究等事項。
  二十四、總務室:財產管理、印信、文書、檔案、庶務、出納、研考、
      環境清潔、社會服務、及不屬其他科室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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