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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高雄市市議員及里長福利互助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90年06月07日
條文關聯
第二十一條
傷病住院醫療互助之補助,病房費每日補助五百元。管灌飲食以外之伙 食、冷暖氣、指定醫師、特別護士、陪床、醫師助理、診斷書、掛號、 營養藥品、雜品、電話及救護車等費用,由互助人自行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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