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高雄市殯葬設施與殯葬服務業查核評鑑及獎勵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4年06月02日

條文關聯

  殯葬設施之查核、評鑑及獎勵,應每年辦理一次;殯葬服務業之評鑑及
  獎勵,每三年應至少辦理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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