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長應於村(里)民大會及基層建設座談會開會十日前召開預備 會議,邀請選區內鄉(鎮、市)民代表、村(里)服務小組人員及鄰長 等參加,商討開會方式、地點、討論主題及會議程序。並交由村(里) 幹事,將討論主題通知各住戶,於開會時提出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