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高雄市市庫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96年07月19日

條文關聯

  市庫及集中支付之會計事務,由財政局辦理之;市庫總庫之會計事務,
  由市庫代理銀行辦理之。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