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高雄市市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98年02月16日

條文關聯

  本自治條例所需財產帳冊、報表、卡片及目錄之格式,由主管機關會商
  本府主計處訂之。
  前項財產帳冊、報表、卡片及目錄得以電腦處理資料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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