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場地及其各項設施應注意維護,並接受主管機關之督導。如有毀損 ,應負責修復或賠償;未修復者,得由主管機關代為修復。 使用場地者應於活動結束當日完成場地之清理及回復原狀;逾期未辦理 者,得由主管機關代為清理。 前二項由主管機關代為修復或清理之所需費用由保證金扣抵,如有不足 追償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