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高雄縣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93年01月15日

條文關聯

  消費爭議調解案件調解成立者,應作成調解書並送法院審核,如經法院
  核定,與民事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
  調解不成立時,應製成調解不成立證明書送申請調解人,如申請調解人
  依法起訴時,得將調解不成立證明書附於書狀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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