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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高雄市專業文化機構設置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6月30日
條文關聯
第二十七條
政府機關核撥本機構之經費,應依法定預算程序辦理,並受審計監督。 政府機關核撥之經費應由監督機關將本機構年度預算書,送本市議會審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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