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高雄市特定紀念樹木保護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12月20日

條文關聯

  監管人為管理維護特定紀念樹木,得請求當地區公所、主管機關或本府
  工務局,就養護事項提供必要之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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