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高雄市特定紀念樹木保護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12月20日

條文關聯

  機關、學校、團體或個人參與或協助特定紀念樹木之保育養護工作績效
  優良者,主管機關得予獎勵或表揚。
  前項獎勵或表揚辦法,由主管機關另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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