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高雄市特定紀念樹木保護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12月20日

條文關聯

  本自治條例之主管機關為本府農業局。
  主管機關得將本自治條例所定有關特定紀念樹木之調查、受理提報及列
  管等事項之權限,委託本市各區公所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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