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屏東縣各級學校學生家長會設置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6月12日

條文關聯

  會員代表大會之任務如下:
  一、研討協助學校教育活動之實施及提供改進建議事項。
  二、審議家長會組織章程。
  三、討論會員代表之建議事項。
  四、審議委員會所提之會務計畫、會務報告及經費收支事項。
  五、選舉委員會委員。
  六、選舉教師評審委員會委員。
  七、其他有關家長會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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