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關聯

  村(里)民大會開會程序如左:
  一、大會開始。
  二、表彰事項。
  三、主席致詞。
  四、村里辦公處工作報告及上次大會議決案執行情形報告。
  五、宣導事項。
  六、詢問及答復。
  七、討論事項。
  八、臨時動議。
  九、宣讀本次大會紀錄。
  十、散會。
  前項開會程序,主席得視實際需要增減或調整之。大會開始前,應先報
  告大會出席人數、進行程序及會議進行時應遵守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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