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車輛在路邊停車場停車者,免收停車費: 一、正在執行公務之以下車輛: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憲警巡邏車 、工程救險車、郵車、軍車、囚車、垃圾車、清掃車、水肥車或灑 水車等。 二、執行勤務制服整齊之義警、義消、民防人員、交通服務隊員或義勇 交通警察,在勤務時段所駕駛之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