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花蓮縣道路管理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91年04月11日

條文關聯

  管理機關應就當地警察機關提供之逐年交通事故調查資料,分析肇事地
  點道路之設計、施工及交通管制設施之缺點,予以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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