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設施管理單位因新設、拆遷、換修管線或其他使用,或用戶接管申 請案件,需挖掘路面時,應先向管理機關申請許可。本縣道路挖掘埋設 管線管理辦法由本府另定之。 前項新設、拆遷及換修時,應將該路段原有管線儘量埋設地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