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花蓮縣光復鄉婦女生育第三胎(含以上)及雙胞胎補助規約
時間: 中華民國097年08月11日

條文關聯

  目的:光復鄉公所(以下簡稱本所)為確保婦女產後身心健康,加強其
  營養補給,促進家庭生活幸福美滿,進而鼓勵認同鄉土情懷,增加鄉內
  人口,以促進地方繁榮,辦理婦女生育第三胎及雙胞胎補助,特訂定本
  自治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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