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機構參與本法第三條之重大公共建設,有關地價稅、房屋稅及契稅 之減免,依本自治條例之規定;本自治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法 律之規定。但其他法律規定較本自治條例更有利於民間機構者,適用最 有利之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