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灣省祭祀公業土地清理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5年12月12日

條文關聯

  祭祀公業土地分屬不同縣(市)者,應向該祭祀公業土地面積最大之縣
  (市)政府民政單位申報,受理申報機關並應通知他縣(市)政府民政
  單位會同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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