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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推動學前及國民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工作 實施要點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5月17日
制定依據
1.
特殊教育法
中華民國102年1月23日
第三十條
政府應實施身心障礙成人教育,並鼓勵身心障礙者參與終身學習活動; 其辦理機關、方式、內容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