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線電叫人業務開放經營之頻段如下: 一、二八四.五至二八五.五兆赫。 二、一六五.二五兆赫至一六六.九七五兆赫及二八0.五至二八一. 五兆赫。 無線電叫人業務開放經營之營業區域如下: 一、北區:臺北縣市、基隆市、桃園縣、新竹縣市、宜蘭縣、花蓮縣、 連江縣。 二、中區:苗栗縣、臺中縣市、南投縣、彰化縣、雲林縣。 三、南區:嘉義縣市、臺南縣市、高雄縣市、屏東縣、臺東縣、澎湖縣 、金門縣。 四、全區:包括臺灣全島(含澎湖縣)、金門縣、連江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