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銀行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9年03月29日

制定依據

1. 銀行法 中華民國97年12月30日
  銀行應建立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其目的、原則、政策、作業程序、內
  部稽核人員應具備之資格條件、委託會計師辦理內部控制查核之範圍及
  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銀行對資產品質之評估、損失準備之提列、逾期放款催收款之清理及呆
  帳之轉銷,應建立內部處理制度及程序;其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銀行作業委託他人處理者,其對委託事項範圍、客戶權益保障、風險管
  理及內部控制原則,應訂定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其辦法,由主管機關
  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