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廠附設水肥投入站回饋地方經費,按下列公式計算:次年度處理廠 附設水肥投入站回饋地方經費=前年度實收污水下水道投肥用戶使用費 總額X百分之十。 前項回饋經費分配辦法由衛工處定之。其回饋範圍應審酌污水處理廠附 設水肥投入站之位置及影響範圍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