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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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宜蘭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設置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096年05月22日

制定依據

1. 各級學校體育實施辦法 中華民國095年04月04日
  中等以下學校為培育優秀運動人才,得提出計畫報經該主管教育行政機
  關核定後成立體育班。
2. 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設置要點 中華民國96年3月2日
一、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為執行各級學校體育實施辦法第十六條之一
    規定,輔導本部主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成立體育班(以下簡稱體育班
    ),配合國家重點運動發展,於國民中小學階段早期發掘具有發展運
    動潛能之運動人才,提供國民中學運動績優學生進入高級中等學校繼
    續升學,銜接中學階段優秀選手繼續培訓,並建立優秀運動人才一貫
    培訓之體系為目的,特訂定本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