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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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高雄市政府市政會議議事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094年07月11日

制定依據

1. 高雄市政府組織自治條例 中華民國094年06月23日
  本府設市政會議以下列人員組成之:
  一、市長。
  二、副市長。
  三、秘書長。
  四、副秘書長。
  五、一級機關首長。
  六、參事、顧問、技監。
  七、市長指定之人員。
  市政會議由市長召集,並為主席。
  市政會議議事規則,由本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