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697
人,瀏覽人次:
814340815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花蓮縣政府代理公庫機構作業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098年11月11日
制定依據
1.
花蓮縣縣庫規則
中華民國098年05月11日
第三十二條
縣庫代理機關經辦縣庫業務,主管單位得派員查核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