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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金門縣政府「門禁管制」暨「逐日保密檢查」實施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081年10月23日
制定依據
1.
國家機密保護辦法
中華民國62年8月4日
第六十條
機密器材主管機關,對機密器材應預擬緊急銷燬計劃,及準備銷燬工具 ,遇緊急情況時,隨時銷燬。
第六十七條
各機關推行本辦法,得依業務性質及實際需要,另訂細則,呈准上級機 關核定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