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國外緊急救援物資處理作業規定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098年12月18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8年12月18日外交部外總庶字第09834044990號函停止適用
法規體系: / 行政 / 外交 / 外交業務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13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