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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駐外使領館及代表(辦事)處人員接待國內訪賓要點
修正時間:
中華民國88年11月17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88年11月17日外交部外(八八)人三字第8840011685號函修正發布 全文 9點
法規體系:
/ 行政 /
外交
/
領事事務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84年4月28日外交部外(八四)人三字第84309665號函發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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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 88年9月28日外交部外(八八)人三字第8840009445號函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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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88年11月17日外交部外(八八)人三字第8840011685號函修正發布 全文 9點
附件下載
附件-駐外使領館及代表(辦事)處人員接待國內訪賓層級標準表
法規異動
修正發布全文9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