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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政府與馬其頓共和國政府間文化合作協定
時間:
中華民國088年08月07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88年8月7日中華民國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林澄枝與馬 其頓共和國文化部副部長BorisCorevski於史高比耶市簽訂;並於雙方 以換文確定業已完成各該國內法律程序之日起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外交
/
協定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88年8月7日中華民國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林澄枝與馬 其頓共和國文化部副部長BorisCorevski於史高比耶市簽訂;並於雙方 以換文確定業已完成各該國內法律程序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