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政府與史瓦濟蘭王國政府間手工藝技術合作協定
時間: 中華民國084年01月16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 84年1月16日中華民國外交部部長錢復與史瓦濟蘭共和國外交部 部長索羅門‧賴米尼於臺北簽訂;並溯自83年7月1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外交 / 協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