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與美國在臺協會間互免海空運所得稅換文
時間: 中華民國077年05月3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 77年5月31日中華民國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駐美代表處代表王維 傑與美國在臺協會代表林可恩簽換;並於 77年5月31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外交 / 協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