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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與象牙海岸共和國手工藝技術合作協定延期換文
時間:
中華民國067年12月23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67年12月23日及68年1月1日中華民國駐象牙海岸共和國大使館代 表與象牙海岸共和國外交部代表簽換;並於68年1月1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外交
/
協定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67年12月23日及68年1月1日中華民國駐象牙海岸共和國大使館代 表與象牙海岸共和國外交部代表簽換;並於68年1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