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073
人,瀏覽人次:
927622413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中比外交官自用物品及領事官公共用品相互免稅辦法換文
時間:
中華民國023年04月10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 23年4月10日、4月19日、10月11日、11月9日及24年5月14日、5 月18日中華民國外交部部長汪兼署與澳大利亞國政府全權代表紀佑穆簽 換;並於 24年5月18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外交
/
協定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23年4月10日、4月19日、10月11日、11月9日及24年5月14日、5 月18日中華民國外交部部長汪兼署與澳大利亞國政府全權代表紀佑穆簽 換;並於 24年5月18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