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中央政府機關學校薪津及獎金發放日處理原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6月12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4年6月12日財政部台財庫第1040368867號函修正第4點,自104 年6月15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財政 / 公庫

法規異動

修正

四、國防部所屬薪津該部得於發薪前四上班日將付款憑單遞送至財政部國
    庫署,該署於發薪前三上班日將庫款撥入指定帳戶